环保局:乌鲁木齐益康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14.10.2014 13:38
本文来源: 市政府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益康中医医院项目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的乌鲁木齐益康中医医院位于乌市新市区鲤鱼山路4号,租用武警新疆总队底商高层住宅楼的第二层,总建筑面积为3200m2。其内一楼设有内科诊断室、外科、皮肤科、针灸科、康复理疗科、心电图、药房、输液室、留观室、护士办公室、X光室等;二楼为住院部,设有编制床位50张。本项目医院冬季采暖由新疆医科大学集中供热站统一供暖,医院人员饮水采用电热水器。
3、总投资及建设周期: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将于2014年10月底运行。
二、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区域PM10、SO2、NO2的日均值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区地下水监测的十八项指标中有总硬度和硫酸盐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分别超标0.08和0.21倍,超标原因为原生地质环境问题,其余监测指标的单因子指数均≤1。从评价结果看,项目区地下水质量较差,不能满足生活用水要求。
3、声环境现状:项目区受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影响,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差。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排废水全部视为医疗废水,全年用水总量为0.59万m3;按用水量的90%核算,则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0.53万m3/a。医疗废水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后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处理后的达标废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河东污水处理厂。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医院污水处理站建在该建筑物的一、二层楼梯间墙壁内,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拟通过专用排风通道送至楼顶高空排放,高空排放废气经周围空气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项目区受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影响,现状声环境质量超标。本环评要求建设方将住院病房设置在远离鲤鱼山路的东侧,将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声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物产生量为2.37t/a,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专门负责收集、运输医疗垃圾的机构——乌鲁木齐市医疗后勤服务中心上门收集,统一送至乌鲁木齐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进行焚烧处理。
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产生量合计0.18t/a。由于栅渣、污泥属于危废,在污泥池中投加石灰进行杀菌、化学稳定处理后,交由新疆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且污泥在清淘前应进行监测,并达到《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3.7t/a,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由市政垃圾储运车收集送往大浦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的疾病传播风险是存在的,一旦发生风险,由于疾病的传染性、种类的不同,其造成的影响结果和带来的损失也是不同的,故项目的风险影响存在一定的未知性。
为了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医护人员在传染病的管理上,必须重视和认真做好隔离工作。
医院内一旦出现重大传染性疫情时,应立即执行《乌鲁木齐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2小时内,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措施,争取在短时间内消除由于传染性疫情给人群健康、社会经济带来的损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乌鲁木齐益康中医医院项目对促进地区经济、方便附近居民就医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社会效益显著。建设方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参与程序和工作方案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在建设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二是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三是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简本。四是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五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的目的
通过公众参与的方式让周围公民了解项目建设的意义与建设情况和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主动向群众及单位征集对项目的意见、建议和方案,通过群策群力寻求减轻污染的措施,使工程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2、执行公众参与人员:马建华。
3、工作时间表
第一次网上公示时间:2014年9月29日~2014年10月8日;第二次网上公示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20日;公众参与调查表发放时间:第二次公示期间。
4、公众的地域和数量分布情况
主要为项目涉及的周围。
5、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拟在选定的地域范围内选取公众代表100位。
6、信息公开方式
在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政府网站公布工程相关信息,并在公参调查范围内张贴环保公告。
7、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主要采取发放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
8、信息反馈的安排
对于调查中公众集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工作组成员应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将公众反映的问题和各部门的反馈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众回复。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日(2014年10月10日~10月20日)内,向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索取报告书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北艺公园街355号 邮编:830000
联系人:马建华
联系电话:0991-4812693 传真:0991-4812693
电子邮件:929304401 @qq.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单位邮箱,来电或者传真。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开始起十日(2014年10月10日~10月20日)内。
2014年10月10日
本文来源: 市政府
14.10.2014 13:38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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