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依巴克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高玉凤:决不放弃一个失足少年

22.09.2014  16:26

  新疆日报讯(记者杨萍报道)培根曾说过:“为法官者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以公平为念而毋忘慈悲;应当以严厉的眼光对事,以悲悯的眼光对人。

  正如其所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高玉凤对失足少年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关怀,她集法律的威严和女性的柔情于一身,将真情实感融于审判工作中,挽救无数失足少年,使得该院的少年审判工作成为全疆乃至全国少年审判的一个标杆。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刑事案件从2008年的年均近100件下降到2013年的53件,结案率在98%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率在78%以上。”一组数据表明了以高玉凤为首的团队创造出的优异成绩。

  在法院荣誉陈列室,少年审判庭和高玉凤本人获得的荣誉让人眼花缭乱,“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优秀干部”“优秀党员”“办案能手”“十佳女法官”……

  面对这些荣誉,高玉凤淡然处之。“青春期的孩子叛逆冲动,拯救他们是我们的责任,绝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拯救犯罪少年的机会,绝不放弃一个失足少年”。在少年庭的法官脑海中,这是高玉凤对他们最多的叮嘱。

  2008年,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少女李某与同学发生争执后将对方打伤。庭审中,李某拒不认错,让高玉凤心中很难过。

  第二次开庭时,高玉凤没有穿法袍,选择了圆桌审判的模式,以拉家常的方式和李某聊了起来。在两人的沟通过程中,她时而像朋友一样善于倾听,时而像母亲般关切,时而又像老师一样循循善诱,和她谈友谊、青春、理想以及国家的法律。女性的柔情就像一湾清泉,汩汩流进李某的心田,这个原本叛逆倔强的少女被打动了,她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懊悔不已。最终,李某获得缓刑。经过高玉凤多方联系,李某回归学校读书。

  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重树信心是高玉凤对自己职责的要求,而避免少年失足则是她研究的主要课题。在她的倡导组织下,沙区法院少年审判庭率先在全疆开辟“关爱青少年成长教育示范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在她的倡导下,少年庭将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向前延伸,提前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预防违法犯罪。与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联盟,对辖区中、小学生进行普法宣传,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在高玉凤带领的少年审判庭帮教的57名未成年缓刑人员中,无一人重新犯罪,而其中有8人通过努力考上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