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四季度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已预拨各地

26.12.2016  17:45

12月22日,自治区粮食局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预拨2016年第四季度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的通知》,预拨各地州市第四季度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4117.4万元。全区第四季度地方储备粮油库存数量为小麦95万吨,食用油2万吨,按照规定的费用补贴标准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拨付小麦费用补贴1900万元、利息补贴1828.31万元,食用油费用补贴200万元、利息补贴189.09万元。其中:新疆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食储备库获得补贴671.14万元。

据统计,2016年我区共下拨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费用补贴16397.29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9.94%,为保障地方储备粮油企业健康有序运转,确保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务处供稿,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