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387个应急避难场所 乌鲁木齐市占54个

13.05.2015  11:59
  新疆有387个应急避难场所

  乌市有54个市民半小时内可步行到达

  目前,新疆已经建设了387个应急避难场所,立项审批了18个县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已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治区、地(市)、县、乡、村(社区)五级防灾减灾体系。

  12日是全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减灾委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游园广场举行“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当天公布了新疆已建设387个应急避难场所,并给2014年全区创建的35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授牌。  

5月12日,在自治区“5·12”防灾减灾宣传周启动仪式上,乌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曹力尹(右)用人体模型,为市民示范如何正确对心脏骤停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术。马元 摄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以应对自然灾害为主,兼顾其它灾害事故,用于接纳受灾居民紧急疏散、临时或较长时间避难及生活,确保避难居民安全,避免灾后次生灾害危害,并可供政府组织开展救灾工作的场所。

  记者在街头做了一个微调查,在30位接受采访的市民中,九成市民不知道周围哪里有应急避难场所。当问到地震发生时往哪里跑时,有市民说往空旷的地方跑,有的说往卫生间跑,还有的说往地下室跑。

  当记者告知被访者目前乌市已有54个应急避难场所时,大部分市民表示对此并不清楚,一些市民说,只知道公园或空旷的操场可以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具体在哪儿却不熟知。

  据了解,去年7月,乌市54个应急避难场所全部挂牌,主要建在城镇人口聚集地附近,依托公园、绿地、广场等区域,30分钟内市民就可步行到达。其中天山区9个、沙依巴克区9个、水磨沟区8个、高新区(新市区)8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7个、米东区5个、达坂城区4个、乌鲁木齐县4个,应急避难场所内相应的配套设施也正在配备。

  应急避难场所究竟是如何确定的?乌市民政局救灾处处长曾艳峰说,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符合四周没有高大、危险的建筑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避开地震断裂带等安全性要求。完善的应急避难场所应包括:应急篷宿区、应急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施、应急排污设施、应急厕所、应急垃圾储运设施、应急通道、应急标志等。

  为做到防灾救灾工作有备无患,乌市还在不断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建设。据统计,乌市现已储备救灾物资有棉帐篷780顶,棉被2800床、棉大衣4661件、棉鞋5816双。

  另外,地市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也在积极推进,建筑面积达4000平方米,拟在乌鲁木齐市康复路289号市养老福利院后院。

  乌鲁木齐市避难场所之最

  ●最大:可容纳1万人避难

  乌市最大的应急避难场所是位于沙区的人民公园,占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以上,是乌市仅有的两个一类应急避难场所之一,可容纳受灾群众1万余人。

  之所以称之为一类避难场所,是因为公园满足有效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50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30天以上的条件,可以作为长期避难场所使用。

  人民公园入口处,绿色的“应急避难场所”标志牌上画有一个人在奔跑的图案,上面印着指示方向。顺着指示牌走,看到蓝色的标有“应急避难场所”的指示牌就表明应急避难场所到了。

  公园里能够提供照明、饮水、上厕所等基本的服务。避难时,市民需要的食物、饮用水、帐篷、医疗保障等供应,是通过应急预案的形式,将责任落实到附近的民政、公安、医院等单位,一旦启动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就按照预案的要求调动安排应急储备物资,送到避难场所,供市民使用。

  ●最小:一个社区院落

  最小的应急避难场所为水区的温西社区大院,面积为2000平方米,属于三类应急避难场所,服务半径5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10天以内的紧急疏散,可容纳受灾群众百余人。

  据介绍,目前,乌市大部分应急避难场所都是二类、三类的应急避难场所。二类指有效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服务半径1000米,供受灾居民避难(生活)10天以上至30天以内的临时避难场所。

   ●最早:已经十岁了

  乌市第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于2005年,位于天山区日光社区,其中设有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有应急物资、供水、供电、卫生防疫等设施。

   ●最新:级别高、属一级

  乌市最新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是位于高新区(新市区)的新城公园,占地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是除人民公园之外的另一个一类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受灾群众1万余人,这也属于新增的乌市应急避难场所。

  据悉,今年,乌市将完成18个已建好应急避难场所的验收和审核,新城公园是18个当中惟一一处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应急避难场所,届时,乌市的一类应急避难场所将达到2个。各区县分别建两处二类、三类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后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将达到72个,辐射全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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