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县龟兹博物馆新增56件馆藏文物

05.09.2014  14:29
              9月1日—2日,由自治区文物局选派的文物鉴定专家组一行4人对库车县龟兹博物馆馆藏的125件各类物品进行了反复考究论证,最终经过专家鉴定,有56件被认定为文物。新认定文物内容丰富,包括生活用具、器物、古文字书籍等。其中,古文字书籍的年代范围较广,最早至唐代,部分为清代,大部分是中华民国时期的书籍。经此次专家组认定后,库车县龟兹博物馆馆藏文物由原来的1609件增至166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