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环境监测站认真学习并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新标准

30.10.2015  15:16

  乌苏市环境保护局刘巨龙报道:自2014年以来,环保部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4种污染物排放新标准以及《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694-2014)、《土壤 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法》(HJ695-2014)等7种检测分析方法新标准,于2014年、2015年正式实施。

  通过一年的实践,近日,监测站再次组织组织监测业务人员对以上11项标准进行了系统学习,特别是对标准中新修订的条款和指标进行了重点分析,并通过与现行标准进行对比及集体讨论的方式增强业务人员对新方法的理解。此外,全面梳理监测业务和内部运行管理工作涉及到的替代、在用、新启用的国家标准,加快技术人员对新标准、新方法的熟练运用,指导技术人员根据新的排放标准判定环境违法事实。

  本次对国家标准的梳理和学习,进一步规范了监测业务内部运行管理,为更好地发挥环境监测的技术支撑和服务功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接下来监测人员上岗证考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