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新人社函〔2018〕362号
关于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01号)要求,为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集中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2018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历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赴援疆省市培养行动计划,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五、活动内容
(一)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各地人社部门要扩大实名信息登记渠道,将在辖区内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主动拓展登记范围,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同步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对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依托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要健全完善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数据库,对现有实名制信息有缺项漏项的,要抓紧反馈和补充完善,对其它各类渠道登记的信息,要实时录入数据库,做好信息校核、数据查重等工作。要加强实名登记基础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分解、更新、报送等操作规程,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数据质量,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要做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和就业创业进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实名登记服务管理系统,摸清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底数和需求,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都组织到服务活动中,分类确定就业创业服务清单,精准施策。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将一揽子帮扶措施打捆打包,及时推送给每一个未就业毕业生,做到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对就业适应能力不足的毕业生,要及时纳入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拓展一批高质量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获得提升实践技能水平的机会。要将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行动,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三)对接就业岗位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已经开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企业岗位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报名选拔。要继续深挖企业就业岗位,纳入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并上传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www.xjggjy.com)集中发布。各地要认真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岗位,通过公共就业机构场所、媒体及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和信息发布。要结合实际,至少举办一次面向离校未就高校毕业生的现场招聘会。自治区将于9月15日在新疆人力资源市场举办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场招聘会;于9月19日、20日、26日分别在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工程学院举办校园招聘会。活动期间,将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首页设立“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专区,同步开展网上招聘。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特别是要让高校毕业生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自治区将于9月19日、20日组织昌吉州劳动就业服务局长、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阿勒泰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长到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校园行活动”。
(五)积极改善就业环境。各地人社部门要结合“筑梦未来与你同行”就业创业政策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新闻报道广泛进行政策推介,拓展政策申请渠道,指导帮助毕业生做好材料准备和手续申报,简化审批办理流程,确保政策及时兑现。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招聘会现场和相关网站张贴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对招聘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必要审查,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要认真落实人社系统行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高校毕业生服务便利化需求,进一步梳理、精简、优化相关就业创业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政策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地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服务月活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统筹协调行政处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等相关单位力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工作督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高校要积极动员2018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9月28日前报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
联 系 人:柳浩绩
联系电话:0991-3689878(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018年9月11日
附件
201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情况统计表 |
(地区、州、市) |
工作内容 | 项目 | 数量 | |
开展宣传 | 印发政策宣传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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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实名登记 | 登记人数(仅服务月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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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18届毕业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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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 | 提供职业指导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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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岗位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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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就业推荐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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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档案托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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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场招聘会 | 专场招聘会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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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岗位信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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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就业意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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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就业见习 | 提供就业见习岗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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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就业见习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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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职业培训 |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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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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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就业援助 | 开展就业援助对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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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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