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公开2014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

16.11.2014  01:16

  (记者 刘洁)11月12日,开发区(头屯河区)公布了食品药品监管局2014年行政处罚信息。 

  违法企业有:  金泰大药房、绿宝大药房、万寿菊大药房、神农药业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182分店、东阳光大药房、明视达眼镜店、新疆百草堂、绿洲酵本经销服务中心、爱心康复大药房、万和堂大药房、新疆易家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疆金达康医药零售有限公司。 

  涉及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从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购进药品、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当事人超范围经营药品、当事人未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GSP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