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绿化委员会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24号)和新财预(2015)1号《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将2015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告如下:
部门职能
负责自治区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
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等工作,并制定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规划、标准和管理办法,全疆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挂牌保护管理等工作。
基本情况
根据新事改办(2014)79号文件,我委为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行政类事业单位),编制15人,现有在职人员14人(厅级1人,处级6人(含2名离岗假休人员),主任科员4人,工勤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正厅),退休人员7人(副厅级1人,处级5人,技师1人)。
三、2015年部门预算
1、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批复下达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自治区财政拨款31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64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2015年基本支出206.6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3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包括《新疆古树神韵》出版费80万元,义务植树绿化宣传费30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安排“三公”经费36.63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5.26万元,主要是办公室的正常接待任务;公务用车运行费31.3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附件: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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