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外办(侨办)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24号)和《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5〕1号)要求,现将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自治区外办(侨办)部门预算反映了(含本级、1个参公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共计5个部门)自治区财政下达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预算数。
(一)2015年度收入预算总计471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99.1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38万元 ,其他收入380万元。
(二)2015年支出预算总计4717.19万元。
基本支出:2147.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68.77万元。
项目支出:2569.6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4.74万元,其中:
一、 因公出国(境)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4.24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5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附:1、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收入预算总表
3、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支出总表(按资金来源)
4、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基本支出总表(工资福利)
5、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基本支出总表(商品服务)
6、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基本支出总表(个人家庭)
7、2015年自治区外办(侨办)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