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
2016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关于下达厅直属各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6〕47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予以公开,并将预算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基金中心)是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县(处)级事业单位,接受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地勘基金(周转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实施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草拟或制订有关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2)参与制定自治区地质勘查规划,草拟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年度立项指南,组织项目立项、计划草案建议编报和实施;承担项目监理和成果验收;
(3)编报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费、组织实施费预算建议,根据批复下达的各项预算,负责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并对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编报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年度财务决算和竣工决算,编报和执行项目管理中心年度经费预算;
(4)负责申请登记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出资项目的矿业权,依法管理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投资收益,办理自治区出资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股权的有关事宜;
(5)分析区内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市场形势,研究起草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调控政策,开展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成果汇总,建立项目储备库,汇总上报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实施及管理动态。
2.机构情况
根据自治区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的批复》(新机编[2008]19号)要求,基金中心内设综合财务科、业务管理科。
人员编制15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80%以上,县处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6年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补助拨款经费开支人数12人,聘用人员1名。另外中心本年新增援疆干部1名,该人员工资及档案等均在原单位列支和保管,故未在本单位人数中统计。
三、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批复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总额438.38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批复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总额438.38万元,均为财政补助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8.3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8.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75万元。项目支出(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费)300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划分均列入220类—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438.38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由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因我中心无公务用车,故未预算公车运行维护费。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表:2016年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