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营造林综合核查工作的通知

07.08.2015  20:45

新林造字〔2015〕444号

 

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巴州、哈密地区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西北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工作安排,近期该中心将组织人员对我区进行营造林综合核查,为使我区顺利通过此次核查验收,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主要核查内容

此次核查主要抽查特克斯县、奇台县、塔城市、尉犁县、伊吾县5个县市的营造林完成情况,主要内容包括2014年度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完成情况,2011年度人工造林保存情况、2009年度封山育林成效,以及其他需要核查的情况。

二、认真做好自查准备工作

各地要对照核查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安排专人负责营造林综合核查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料整理,完善作业设计、地州批复文件和造林卡片等基本资料,对于变更造林作业设计的,必须要经地州林业部门同意及批复,不能出现作业设计与实际造林地块和建设内容不符的情况。

三、提高对营造林核查的认识

营造林综合核查结果是国家林业局衡量和评判各地营造林工作的重要依据,抽样县市的营造林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到我区营造林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成效,各地林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对于在营造林核查中出现问题的县市,将予以严肃处理。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