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环保局完成2016年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工作

12.08.2016  20:33

  为全面深入推动阿勒泰地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依据《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自治区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市)环保局对本辖区乡(镇)2012、2013、2014、2015年通过地区级生态乡(镇)、村进行技术指导并审核,其中福海县阿尔达乡等4个乡(镇)、福海县阿克吾提克村等55个村已符合创建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村的创建标准,申报材料已上报至自治区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