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6年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18.02.2016  14:26

新林传发〔2016〕16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林业厅直属各单位,天池、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那拉提景区管委会,自治区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阿勒泰管理站、昌吉管理站: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同时套开自治区林业科技大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扶贫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十二五”林业工作,深刻分析当前林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十三五”及2016年林业工作。

二、会议时间、地点

2月22日在新疆昆仑宾馆中楼二楼大礼堂召开会议,21日报到。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邀请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畜牧厅、农业产业化发展局、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武警新疆森林总队、国家林业局驻乌鲁木齐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绿化委员会负责人各1人。

(二)各地州市林业局党政主要领导;各地州市各1家林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各县市林业局主要领导1名。

(三)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所属分局主要领导1人;天池、喀纳斯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西天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两河源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那拉提景区管委会,自治区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卡拉麦里山有蹄类自然保护区阿勒泰管理站、昌吉管理站主要领导1人,林业厅厅级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厅机关其他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四)邀请新疆日报社、新疆经济报社、新疆人民广播电台、新疆电视台、中国绿色时报、兴农网、林果网记者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各单位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电话),于2月14日19:00时(北京时间)前报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各地州市林业局做好各县市林业局和林业龙头企业参会人员名单的汇总上报工作;天西、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分别做好所属国有林管理分局参会人员名单的汇总上报工作。

联 系 人:罗沈玲  曲延巧

联系电话:0991—5851392(传真) 58124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