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自治区春季林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16.03.2016  13:11

新林传发〔2016〕26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

2016年是林业“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定点扶贫的攻坚之年,完成好2016年的春季造林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林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对于实现“十三五”时期我区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屏障、打造以特色林果业为主的绿色产业、实施精准扶贫意义重大。按照2016年自治区林业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16年春季林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部署春季林业生产各项工作

春季是全年造林工作的关键时期,春季造林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各项造林任务的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把今春造林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春季造林的组织领导,超前谋划、及早动手、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把春季造林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年度造林生产任务。

各地要根据本地各项林业工程建设规划和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现有水土资源科学确定造林计划任务,及时编制并做好造林作业的设计审核批复工作;要提早动手,抓紧制订和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造林绿化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动员、资金筹措、苗木调剂、有害生物防控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春季造林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人;要积极制定和落实促进林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春季造林投入;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通过租赁承包、农户经营、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提高营造林建设管理效果;要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检查督导,提供服务,解决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措施,科学管理,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营造林建设质量。

(一)认真执行各项营造林技术标准,科学管理造林绿化工作,加强营造林生产全程管理。严把任务落实关、作业设计关、规范整地关、栽植技术关、检查验收关,作业设计须认真踏勘现场,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执行审批备案程序,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设计施工“两张皮”的现象。

(二)强化造林质量督查管理工作。严把种苗质量关,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积极使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的优良品种,严格执行林木种苗“两证一签”制度,坚决使用达到Ⅱ级以上标准的良种壮苗造林,严禁使用伪劣、病弱苗木造林,在造林过程中发现种苗质量问题的,要及时解决和纠正,真正做到地块不落实不设计,设计不合格不审批,整地不合格不栽植,苗木不合格不进场,栽植不合格不验收,验收不达标不兑现建设资金。

(三)科学确定营造林种植结构。坚持以水定林、适地适树的原则,建设功能完善、效用互补的生态体系;坚持乔灌草结合,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坚持多树种结合,以封育为主,营造多种形式的抗旱混交林;坚持造、封结合,在深山远沙以封育为主,在城镇、乡村周边和交通沿线,大力营造生态景观防护林,形成城乡一体化绿化格局。

(四)不断加大造林绿化科技应用和推广工作力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制定适宜的节水抗旱造林技术和措施,大力推广和普及生根粉、保水剂等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加强珍稀树种培育工作力度,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种需求。建设一批代表性强、辐射面广的林业科技综合示范区,总结探索不同区域治理模式,为营造林建设提供示范。

(五)要进一步加强造林管护,明确管护责任,建立和完善林木管护制度,强化管护队伍,层层建立管护机构;及时完善造林水利设施,保障灌溉用水;增加防护设施,避免林木受到人为活动和牲畜的破坏;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特别要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力度,确保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格率全面达标;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林木资源的行为,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好建设成果。

三、突出重点,坚持“工程林业”战略,促进绿色发展

各地要贯彻落实2016年林业工作会议和林业科技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 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林业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开展平原农区防护林、城市(城镇)防护林、工业园区防护林、村庄绿化美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提高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绿化美化家园,创造宜居环境,稳定绿洲生态。 二是 大力实施“工程林业”战略。各地要充分发挥林业资金的引领作用,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整合各方面资源,按照工程模式在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林业建设,同时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城市周边防护林、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园区绿化建设力度,统筹区域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要有序控制和稳定特色林果业建设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加强林果业基地周边防护林建设。要积极调整工程造林发展方式,在绿洲外围荒漠区要以保护天然荒漠植被为重点,加大封育力度,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切实保护好自然原生生态。风沙区要以遏制土地沙化扩展为目标,大力开展封沙育林和治沙造林。绿洲内部农区要以护田增产、护农促牧为目标,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加大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力度,着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化。经济林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大经济林嫁接改造疏密力度,提高林果基地建设水平。各地要以身边增绿为突破口,发挥自身优势,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努力建设一批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建设的成果。

四、及时做好春季造林信息反馈工作

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林业工程的信息宣传力度,积极挖掘典型、展示成就、推广经验,扩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影响,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为准确迅速掌握我区造林完成情况,各地要安排专人从3月15日起,逢5(5日、15日、25日)向林业厅造林处汇报春季造林统计进度(附表一、附表五),同时向退耕办汇报退耕还林工程进展情况,并于6月30日前将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六和春季造林工作总结一同上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造林工作组赴各地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造林处联系人:赵善超

联系电话(传真):0991—585197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退耕办联系人:赵远潮

联系电话(传真):0991—559118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自治区2016年春季造林进度统计表(1—6)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