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新教体艺办〔2015〕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文体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体育(文体)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自治区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竞赛活动计划的通知》(新教体艺办〔2015〕2号)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2015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参赛组织工作。
2015年3月24日
2015年自治区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
跆拳道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自治区体育中心
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
自治区跆拳道协会
三、协办单位:新疆昆仑体育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2015年4月25日-4月29日(25日报到,27日至29日比赛,30日离会)
比赛地点:自治区体育中心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各地、州、市教育局、文体局;各高等学校
六、比赛组别:
(一)大学生甲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高水平运动队和师范类体育专业)、高职高专院校;
(二)大学生乙组:师范类院校体育专业(含非师范类有体育教育专业),该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院校;
(三)高中组、初中组。
(四)小学组。
七、竞赛项目(共计76个级别,不含品势赛)
(一)大学生甲、乙组
1、竞技比赛(16个级别):
A、男子:54kg 58kg 63kg 68kg 74kg 80kg 87kg +87kg
B、女子:46kg 49kg 53kg 57kg 62kg 67kg 73kg +73kg
2、品势比赛(5个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二)高中生组
1、竞技比赛(20个级别):
A、男子:45kg 48kg 51kg 55kg 59kg 63kg 68kg 73kg 78kg +78kg
B、女子:42kg 44kg 46kg 49kg 52kg 55kg 59kg 63kg 68kg +68kg
2、品势比赛(5个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三)初中生组
1、竞技比赛(20个级别):
A、男子:42kg 45kg 48kg 51kg 55kg 59kg 63kg 68kg 73kg +73kg
B、女子:40kg 42kg 44kg 46kg 49kg 52kg 55kg 59kg 63kg +63kg
2、品势比赛(5个项目):
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四)小学生组
1、竞技比赛(36个级别):
A组:(16个级别)
男子:24kg 28kg 32kg 36kg 40kg 44kg 48kg 54kg
女子:22kg 26kg 30kg 34kg 38kg 42kg 46kg 52kg
B组:(20个级别)
男子:38kg 40kg 42kg 44kg 47kg 50kg 53kg 57kg 61kg+61kg
女子:36kg 38kg 40kg 42kg 45kg 48kg 51kg 55kg 59kg+59kg
2、品势比赛(10个项目):
A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B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双、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七、品势比赛比赛内容
(一)大学生甲、乙组品势比赛内容:
从太极六章至高丽品势中抽签决定为预赛和半决赛项目,从金刚、太白、平原、十进品势中抽签决定为决赛项目,具体比赛内容在领队会议上抽签决定。
(二)高中生组和初中生组品势比赛内容:
从太极五章至太极八章品势中抽签决定为预赛和半决赛项目,从高丽、金刚品势中抽签决定为决赛项目,具体比赛内容在领队会议上抽签决定。
(三)小学生组品势比赛内容:
1、A组
从太极一章至太极二章品势中抽签决定为预赛和半决赛项目,从太极三章至太极四章品势中抽签决定为决赛项目,具体比赛内容在领队会议上抽签决定。
2、B组
从太极二章至太极三章品势中抽签决定为预赛和半决赛项目,从太极四章至太极五章品势中抽签决定为决赛项目,具体比赛内容在领队会议上抽签决定。
(四)品势比赛办法
参赛人(组)数 | 淘汰赛 (一套品势) | 半决赛 (两套品势) | 决 赛 (两套品势) | |
51人(组)以上 | 取前25名 | 取前8名 | 取前3名 | |
50-17人(组) | 取前16名 | 取前8名 | 取前3名 | |
16-9人(组) |
| 取前8名 | 取前3名 | |
8-4人(组) |
|
| 取前3名 | |
不足3人(组) | 领队会议另行通知 | |||
分类 | 第一指定品势 | 第二指定品势 (半决赛) | 第三指定品势 | |
个人 | 大学组 | 太极7章 | 太极8章、高丽、 | 太白、十进 |
高中组 | 太极6章 | 太极7、8章 | 高丽、金刚 | |
初中组 | 太极5章 | 太极6、7章 | 太极8章、高丽 | |
小学A组 | 太极1章 | 太极2、3章 | 太极3、4章 | |
小学B组 | 太极2章 | 太极3、4章 | 太极4、5章 | |
混双 | 大学组 | 太极7章 | 太极8章、高丽、 | 太白、十进 |
高中组 | 太极6章 | 太极7、8章 | 高丽、金刚 | |
初中组 | 太极5章 | 太极6、7章 | 太极8章、高丽 | |
小学A组 | 太极1章 | 太极2、3章 | 太极3、4章 | |
小学B组 | 太极2章 | 太极3、4章 | 太极4、5章 | |
团体 | 大学组 | 太极7章 | 太极8章、高丽、 | 太白、十进 |
高中组 | 太极6章 | 太极7、8章 | 高丽、金刚 | |
初中组 | 太极5章 | 太极6、7章 | 太极8章、高丽 | |
小学A组 | 太极1章 | 太极2、3章 | 太极3、4章 | |
小学B组 | 太极2章 | 太极3、4章 | 太极4、5章 |
八、参加办法
(一)大学生甲、乙组:以院校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二)高中生组和初中生组:以地州市为单位参加比赛(也可以一所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高中生组须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初中生组须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小学生组:以地州市为单位参加比赛(也可以一所学校为单位参加比赛),竞技和品势比赛A组2006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B组须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三)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竞技每个组别每个级别每个单位原则限报2人,竞技和品势可兼报,品势团体赛3-5人。为了调动和鼓励各参赛单位的积极性,大级别可报多人参赛,即87kg 87kg以上和73kg 73kg以上;78kg 78kg以上和68kg、68kg以上;73kg、73kg以上和63kg、63kg以上;61kg、+61kg和59kg、+59kg。
九、运动员资格
(一)参加此次比赛的大学生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录取的高等院校,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注册备案)。高中生组、初中生组和小学生组必须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二)凡属进修生、短训班、代培生、函授生、电大等所属成人教育的学生不得报名参赛。
(三)凡属体育运动学校的学生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比赛的学生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以备大会验证,证件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五)未经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学生体育协会同意,学生运动员在外省市解放军及行业体协注册或代表外省市解放军行业体协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以及代表外省市等参加其他比赛的学生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六)凡是参加全国跆拳道锦标赛、全国跆拳道冠军赛、全国跆拳道精英赛及在国家体育总局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过的学生运动员都不予以报名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技比赛规则》和《跆拳道品势比赛规则》。
(二)赛制:
1、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
2、品势比赛采用评分淘汰赛,分初赛、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三)抽签:在比赛开赛前一天统一举行,本次比赛采用电脑(人工)抽签。有赛事组委会相关部门主持,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参加。分女子、男子,由小级别到大级别顺序进行,获得2013年自治区大中学生比赛的各级别冠、亚军运动员,将首先被安排在中学组比赛“种子”位置(若调整级别,则视为放弃种子资格)。具体事宜由赛会另行通知。
(四)如某级别报名人数不足4人,该级别则上浮一个级别,如最大级别不足4人,则视情况,由赛事组委会决定最终参赛资格。同一个单位运动员分上下半区参赛;
(五)称量体重:在比赛前一天统一进行,第一次称重不合格时,在规定称重时间1小时内,可再给一次称重机会,若再不合格,则失去参赛资格。
(六)大学生甲组、乙组和高中生组、初中生组每场比赛为三局,每局比赛为两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小学生A、B组竞技比赛预赛每场比赛为二局,每局比赛为两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半决赛和决赛每局比赛为两分钟,每场比赛为三句,局间休息1分钟。
(七)运动员必须着《规则》规定的跆拳道服装,自备个人护具(护档、护臂、护腿、护齿和手套等),比赛时穿在道服内。赛会提供指定的头盔和护身。
(八)赛会将根据竞赛需要,准备多套摄像设备用于对裁判判罚的仲裁。
(九)比赛不使用电子护具。
(十)比赛使用电子计分系统进行计分。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竞技比赛
1、大学生甲、乙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减一录取。
2、高中生组,初中生组、小学生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
3、个人参赛人数在9人(含)以上录取前8名,9人以下减1录取,获奖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前3名同时颁发奖牌。
4、获奖名次分别按(第一、第二、第三和第五名)分别按13、11、8、4.5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大级别加1倍计分)。
(二)品势比赛
1、大学生甲、乙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减一录取。
2、高中生组,初中生组、小学生组团体总分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减一录取。
3、个人参赛人数在9人(含)以上录取前8名,9人以下减1录取,获奖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前3名同时颁发奖牌。
4、个人赛获奖名次(前八名)分别按11、9、7、5、4、3、2、1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
5、混双和团体赛获奖名次(前八名)分别按22、18、14、10、8、6、4、2分计入各单位团体总分。
(三)赛会设“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 个人最佳技术奖”、“优秀裁判员奖”和“优秀教练员奖”。
十二、裁判员选调
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
十三、每个参赛队需要缴纳体育竞赛服务费800元
十四、其它规定
(一)审理申诉程序:
1、对判定有异议时,应在结束比赛之后10分钟之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和申诉费500元。
2仲裁委员会的审理结果由仲裁委员观看比赛视频录像投票决定。
3、仲裁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回相关比赛的裁判员询问比赛情况。
4、 仲裁委员会的判定结果为比赛的最终结果。
(二)惩罚审理程序:
1、教练员及运动员如有下列行为,仲裁委员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A、妨碍比赛或为有目的煽动群众者;
B、妨碍竞赛组委会的正常工作;
C、为了比赛结果影响判定散布谣言者;
D、严重影响裁判员执裁工作;
2、仲裁委员会判断内容为正当时,经过审理程序之后进行处罚,并公布于众之后,向组委会通报处罚结果并将其参赛队禁赛一年。
3、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回当事者,对其进行询问。
(三)裁判员惩罚
1、裁判员执裁时因采取回避制度。
2、裁判员出现严重偏裁,故意错判将暂停裁判员执裁工作三年。
(四)定于4月26日上午10:30(京时)在自治区体育中心体育馆篮球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地点报到时通知),在会期期间进行抽签(预计11:30),请准时参加。4月26日上午11:00-14:00(京时)在体育中心体育馆称重室称重。4月26日下午18:00(京时)在体育中心体育馆赛事会务组领取对阵表。
(五)各代表队食宿自理,提供以下协议酒店供参选。
城市99快捷酒店 电话:0991-3792999;
金马堂 电话:0991-6678588;
奥博运动员公寓 电话:0991-6672001;
五环酒店 电话:0991-6683802
(六)大会要求每位参赛者进行跆拳道意外伤害保险,比赛现场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大会会采取应急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保险不予报名参赛。中体跆拳道撞向保险联系人和电话:张向军 15299695511
十五、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赛单位需将电子报名表、个人会员汇总表及保险信息表一并发至:[email protected]
2、各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纸质版报名单(一式两份)和运动员健康证明(心、脑电图)、保险证明、学生证、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二寸免冠照片邮寄新疆跆拳道协会,竞技、品势(个人、混双、团体)报名表分开填写,字迹工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邮寄地址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60号新疆体育中心体育馆新疆跆协办公室收。联系人和电话/传真:马丽娟13369915823,孙佳13579222165,0991—6673088
(二)报到:
1、各参赛单位请于2015年4月25日22:00前准时报到(必须派代表带上有关资料提前报到,若不按时报到校验材料,参赛受影响由参赛单位自己负责),报到时交验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报名时证件不齐,不予报名。
2、报到地点:新疆体育中心体育馆西南门一层102室新疆跆协办公室(赛事会务组)。
3、报到联系人和电话:马丽娟13369915823,孙佳13579222165。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 石承文 联系电话: 0991-7606089
(二)自治区体育局、新疆跆拳道协会联系人: 李劲
联系电话: 0991-6673088(传真) 18699161113
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60号 新疆跆拳道协会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自治区教育厅。
附件1
2015年自治区大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竞技赛报名表
单 位(公章): 领 队: 电 话:
教练员: 电 话: 组 别:
序号 | 姓 名 | 级别(kg) | 出生日期(年、月) | 族别 | 年级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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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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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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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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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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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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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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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复制) 填 表 人:
注:此表格须打印。于2015年4月10日前传真或邮寄至赛事秘书处,联系人:孙佳;电话:13579222165,传真0991-6673088;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60号新疆体育中心体育馆新疆跆协,邮编:830000;逾期视为放弃参赛,无领队签字及公章视为表格无效。
附件2
2015年自治区大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品势个人赛报名表
(举例)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XXX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6501XXXXXXXX | 会员编号 | TXXXXXX | 参赛组别 | 青年男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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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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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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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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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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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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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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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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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
参赛单位名称:
教练员: 联系方式
领 队: 联系方式:
附件3
2015年自治区大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品势混双赛报名表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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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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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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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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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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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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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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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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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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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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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参赛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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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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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名称:
教练员: 联系方式:
领 队: 联系方式:
附件4
2015年自治区大中小学生跆拳道比赛
品势团体赛报名表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联系方式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联系方式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联系方式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联系方式 |
|
个人基本资料(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会员编号 |
| 联系方式 |
|
品势团体参赛报名 请在申请报名的组别后面打“√”
品势组别 | 参赛年龄要求 | 团体(选择) | |
男子 | 女子 | ||
大学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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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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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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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A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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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B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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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单位名称:
教练员: 联系方式:
领 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