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6.05.2016  16:49

                        新农机办函〔2016〕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办〔2016〕12号)、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组织开展好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机安〔2016〕11号)及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16〕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扎实推进我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2016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5月25日

 

 

 

2016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张春贤书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农机手安全素质”为主题,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强化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及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文化素质。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机手生产生活实际,贴近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农机安全社会舆论氛围,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2016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木合塔尔·艾沙        自治区农机局局长

副组长:艾黑买提·阿不拉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书记

                晁群勇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站长

成    员:薛海来提·吾斯曼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副站长

                孙岩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副调研员 

                库尔班·艾比布      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主任科员

                刘涛                          自治区农机局市场监管处主任科员

  张万军                      自治区农机局信息中心工程师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提升农机手安全素质”

四、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百名农机局长论安全”活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民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开展“千名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要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地头、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地区,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自治区农机局在喀什地区巴楚县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的有关领导也参与咨询日活动,各级农机监理人员要统一行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要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一微一信”(微信、短信),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通过组织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积极开展“农机监理干部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各县农机监理干部在辖区内选取不低于100名的农机手进行谈心,通过与农机手面对面交流,了解农机手的所想所需,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技术服务,更好地为农机手服务。

(四)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不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事故多发点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限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疲劳驾驶、私自改装加装、不参加年检投入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要对参加夏收作业的机械严格按要求进行检验,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农机技术状态良好,预防火灾、减少各类农机事故发生。根据“三夏”期间,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和跨区转移、作业范围广等特点加强监管,为跨区作业的农机手保驾护航。同时,切实加强防范强降水天气造成局地洪水等灾害引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五)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机安全宣传的主要对象。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结合“访惠聚”工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农机年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登记检验等工作,积极引导农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在做好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紧紧围绕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开展“到人、管用、有效”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

(六)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要认真制定完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联合交警、安监、医疗、消防、保险等部门,开展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在人员、经费和工作措施上有力协调,切实发挥好领导牵头作用。要不断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要狠抓落实,有力推动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促进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突出重点,有机结合。要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一主题,突出农机安全工作重点和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农机事故案例警示群众、教育群众;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农机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积极营造“关心农机安全,关爱人民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协调,注重实效。各地农机部门要主动参与当地安监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周、咨询日等活动,积极与公安、交通、统战、安监、消防、工会、团委、保险、新闻广电等安全生产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和协调,发挥农机部门应有的作用,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州市农机部门要认真收集整理活动图片、文字资料,积极向各级媒体报道本地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深厚宣传氛围。

请各地将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6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至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同时,认真填写自治区印发的“201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连同总结一并报送。       

联系人:库尔班·艾比布   

联系电话:0991—4338086  、4338073(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