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自治区住建厅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30.06.2015 20:29
本文来源: 建设网
各有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办发〔 2015 〕 53 号)文件中第 二条 要求,请务必通知2015年度参评我厅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外(汉)语、计算机考试和继续教育学习,虽然已报名参加了考试或继续教育学习(或是持报名表、交费单据),但材料 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我办定于8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具体通知要求的文件将在7月中旬下发各地州市)前还没有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的,不得申报当年任职资格评审。另, 学历、资历等不符合要求者,我办不受理申报材料 。
近日,我办将上传职称申报系统申报指导,请及时在本网查看,做好今年的职称网上申报工作。
再次强调,如果今年参评人员 没有取得外语合格成绩单、计算机合格成绩单、继续教育证书 (具体要求见本网《自治区住建厅职称评审政策要求》),且 论文没有全文发表在自治区级以上刊物 中(高级3篇、中级2篇)的, 不能通过我办的网上审核 。
2015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职称评审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991-283744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提问后,我办将在72小时内回复,请耐心等待)
特此通知
自治区建筑工程、房地产经济专业职改办
2015年6月30日
本文来源: 建设网
30.06.2015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