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制定2016年环境监察工作要点
近日,阿克苏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地区环境监察工作要点,明确了2016年阿克苏地区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促进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全面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生态环境监察,规范生态类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和后督察,地区环保局将对行政区内不少于40%的县级环保部门开展稽查,稽查情况通报当地人民政府,同时对依法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情况开展后督查,确保立案后督察到位;
四是开展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做好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并按照《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开展重点行业排污费稽查工作;
五是强化司法执法联动,建立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强化社会监督;
六是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做到法无禁止即公开;
七是提高移动执法系统在办公自动化、现场执法、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使用率,逐步实现地区环境监察规则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办案流程化、重要节点可控化,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八是提升监察执法队伍水平,采取交流、轮岗等形式,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素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自治区等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监察人员的业务和理论水平;
九是畅通群众信访投诉渠道,鼓励公众通过手机无线通讯、GPS定位、拍照、录像等功能,积极开展环境问题取证举报;
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为抓手,狠抓各项工作制度落实,完善效能考核机制,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大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敢于担当,政治强、业务精、勇作为、作风正的环境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