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圆满完成

23.12.2014  22:59

  为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强化环境现场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州环保工作实际,2014年8月20日我支队向各县市下达了《关于开展2014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通知》(伊州环监察[2014]77号),并制定相关行动方案——《2014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方案》,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2014年度环境监察稽查工作。

  根据方案稽查各县市工业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和环境违法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等内容进行了稽查。稽查发现各县市均能按规定频次较好的完成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并按时完成现场监察报告,报告内容比较完整。大多数县市环境监察机构在环境违法案卷调查取证过程中均做到依法行政,取证合理合法,案卷比较规范。同时也发现少数县市在执法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瑕疵,个别案卷证据链缺失,无证执法,不按规定签名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我支队针对不同的分别作出了整改要求,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要求依法行政,加强环境现场执法工作规范性。

  在伊犁州环保局的正确领导、在我支队各部门的努力和各县市环境监察大队的大力配合下,此项工作已于2014年12月18日完成该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