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开展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工作 

19.04.2018  03:1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做好自治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范能力,2018年3月19日至4月8日,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气象局联合组成的三个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组,分赴南北疆各地、州、市,县(市)检查指导2018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巡查检查组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对13个地(州、市)和16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及地质灾害风险规避、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情况进行了巡查检查。
      实地核查了28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听取了13个地(州、市)和16个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查阅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档案资料,并深入实地对重要隐患点进行了调研。同时,听取各地州对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落实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和意见,并对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的地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座谈,反馈检查意见,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和下一步工作要求。
      联合检查组指出,2018年汛期即将来临,我区地质灾害将进入高发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以及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4月4日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克服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联合检查组要求,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日常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效果和工作经验分析总结,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持续开展对基层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群众的培训和宣传,积极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增强和提高基层的防灾意识、避灾方法,夯实群测群防体系。(地质环境处)

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汇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检查组听取巴州、和静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汇报

检查组听取伊犁州直汇报地质灾害防治、环保督查整改落实开展情况并提出反馈意见

检查组实地检查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太湖路滑坡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