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的通知
新残字[2015]8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残联,各地(州、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及时准确反映各级残联各项业务的进展和任务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残疾人统计基础工作,发挥统计服务和监督作用,根据中残联厅函【2015】101号要求,经自治区残联领导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度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台账工作启动
2015年度台账制度经中国残联各业务部门确认,已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中完成实施部署。请各地随工作进展及时进行台账数据的录入填报。
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的通知(残联厅〔2011〕97号)》的要求,2015年度台账制度基本保持了一致性和延续性,以便于基层工作的开展。
(一)台账主要变动情况。
根据业务工作需求,2015年教育台账新增《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机构登记表》、《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高等特教学院当年录取残疾考生登记表》。
康复、社会保障、信息化等业务台账中个别指标及枚举选项有所调整,具体变动情况见“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首页信息。
(二)残疾人服务机构台账定位工作情况。
自2014年起,中国残联启动了残疾人服务机构定位服务工作,通过统计台账进行残疾人服务机构地图定位,采集到的地理信息数据可以通过中国残联和各级残联门户网站为残疾人和社会公众开展应用服务。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地在残疾人服务机构台账中必须详细、准确填写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等指标,通过地图放大准确定位标注机构所在的具体位置。请各地做好相关工作安排和布置,并逐级纳入工作考核。
二、统计管理系统密码升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系统安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统一启用复杂密码策略。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初次使用原密码登录残疾人事业统计系统将统一提示进行密码升级。
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残疾人信息的安全保护,增强使用部门和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妥善保管好系统账号,养成定期修改账号密码的习惯,避免因密码破解造成泄密事件的发生。同时对于涉及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使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备案制度,对不同介质材料所涉及的残疾人个人信息要妥善保管,管好用好残疾人信息。
三、继续开展台账季度通报制度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要求,为便于各级领导和业务部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为工作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和支持,2015年将继续开展台账填报情况季度通报工作。通报情况提供自治区残联各部室作为对各地(州、市)业务工作和统计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通报时间:每年度7月、10月和下一年度1月上旬。
通报内容:每年二、三、四季度台账填报情况。
通报形式与范围:采取内部情况通报方式,通报自治区残联理事会领导与自治区残联机关各业务部门、各地(州、市)级残联。
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工作,是提高残疾人统计数据质量和加强残疾人工作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各级残联要提高对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建立起业务部门与统计部门互相协调、互相配合的良好工作模式,加强培训,规范管理,从源头抓起,强化统计数据评估审核,保证统计数据质量,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数据支持。
自治区残联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