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林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01.01.2015  00:10

新林传发〔2014〕177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新疆农业大学实习林场:

为做好我区2014年林业统计年报和2015年定期统计报表工作,我厅决定于2015年1月13-17日在乌鲁木齐市进行2014年统计年报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林业、林果业统计年报制度和参数请在统计QQ群(42165616、181091369)共享文件中下载。

二、各地州市林业局、各单位在填报报表时,要遵循数据不重不漏的原则,相关指标要与本单位相关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以正式文件上报。

三、报表分主表和统计分析两大部分,要求内容齐全完整。主表分林业、林区、林果业、灾害等年报。统计分析说明实际完成计划任务情况,并与去年进行比较,分析产生差异(变动)的原因以及2015年林业生产和发展目标等内容。

四、2014年统计年报和2015年报表报送时间安排:

(一)2015年报表报送时间

1、林业统计半年报,5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

2、林业统计三季度报,8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

3、林业统计、林果业电快报,11月25日前发电子邮件。

(二)2014年年报报送地点在林业厅招待所。送审时间分别为:

1月13日:林业厅机关和驻乌厅直属各事业(站、中心)单位送审年报

14日:喀什、和田、巴州、阿克苏、克州、博州

15日:伊犁州、昌吉州、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

16日: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哈密、天西局、阿山局

17日:天东局、农大实习林场、石河子

(三)各地州市林业局及天西、阿山国有林管理局报表工作人员1—2名,在规定审表时间前一天报到,各单位需安排住宿人员请将名单及手机号发至邮箱或传真至林业厅计资处。

联系人:梅莲香     

联系电话:5810869      13609921998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传真:5810723

 

 

                                                    自治区林业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