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开展2015年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

19.05.2015  20:31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博湖县环境质量,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环保部门安排部署,博湖县环保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主动作为,确保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环保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详细汇报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的重要性、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部门职责分工等任务。

  二是主动学习。组织核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发放流程及先进经验,确保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社区、车站、交警大队、乡镇等醒目地方张贴通告,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核发程序和核发的具体事项,确保了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工作传达到了每个符合条件的车主。

  四是强化保障,完善服务功能。为方便车主办理、领取环保标志,在办理点安装LED电子显示屏幕,并循环滚动播放,确保了车主能准确找到办证处。同时工作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为车主及时办理环保标志提供便利。

  截止5月19日,我县已对符合条件的1116辆机动车免费发放了2015年机动车环保标志,其中发放黄标24辆,绿标1096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