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06.02.2016  20:33

新林传发〔2016〕9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林业职工渡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我区林业系统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5〕240号)要求和1月28日自治区林业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狠抓落实。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把责任、任务、措施、要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我厅于2015年12月22日、2016年1月19日分别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5〕209号)、《关于印发〈自治区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林传发〔2016〕4号),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在前期安全生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本单位及所属办公区、生活区、宾馆、森林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后续产业基地等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林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值班人员安排部署、人员落实情况;各类预案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情况等。我厅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做好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一) 认真做好预警和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加强值班工作。 春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严格值班纪律,落实领导带班和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妥善予以应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将处置情况向我厅和相关部门上报,随时续报事态进展情况,直至处理完毕,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请各单位将春节期间的值班安排表于2月6日前报我厅安委会办公室;春节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于每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向我厅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当天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春节期间工作汇总情况于2月14日13时前报送我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哲         

联系电话:0991—5814413(传真)      13999191718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