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2015年春季造林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林业局:
2015年是全面完成林业“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林业援疆工作座谈会的关键之年。做好2015年的春季造林工作,对于确保我区完成“十二五”林业生态建设目标,建设生态文明和大美新疆意义重大。按照自治区2015年林业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15年春季造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部署春季林业生产各项工作
春季是全年造林工作的关键时期,春季造林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各项造林任务的落实。各地要充分认识春季植树造林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今春造林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春季造林的组织领导,超前谋划、及早动手、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扎扎实实把春季造林工作抓紧抓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年度造林生产任务。
各地要根据本地各项林业工程建设规划和生态建设的实际需要,结合现有水土资源科学确定造林计划任务,及时编制并做好造林作业设计的审核批复工作;要提早动手,抓紧制订和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造林绿化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组织动员、资金筹集、苗木调剂、等各项准备工作,切实把春季造林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人;要积极制定和落实促进林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各种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加大地方财政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春季造林的投入;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通过租赁承包、农户经营、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提高营造林建设管理效果;要组织干部深入基层,检查督导,提供服务,解决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造林绿化重要性的认识。
二、强化措施,科学管理,全面提高营造林质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营造林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不断改进和加强营造林建设质量。
(一)认真执行各项营造林技术标准,科学管理造林绿化工作,认真落实造林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营造林生产全程管理。严把任务落实关、作业设计关、规范整地关、栽植技术关、检查验收关,作业设计须详细踏勘现场,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执行审批备案程序,杜绝边施工、边设计,先施工后设计,设计施工“两张皮”等现象,凡没有造林作业设计的一律视为不合格造林。
(二)强化造林质量督查管理工作。严把种苗质量关,加强种苗质量管理,积极使用乡土树种和抗逆性强的优良品质,严格执行林木种苗“两证一签”制度,坚决使用达到Ⅱ级以上标准的良种壮苗造林,严禁使用伪劣、病弱苗木造林,在造林过程中发现种苗问题的,要及时解决和纠正,真正做到地块不落实不设计,设计不合格不审批,整地不合格不栽植,苗木不合格不进场,栽植不合格不验收,验收不达标不兑现建设资金。
(三)科学确定营造林种植结构。坚持以水定林、适地适树的原则,建设功能完善、效用互补的生态体系;坚持乔灌草结合,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坚持多树种结合,以乡土适生树种为主,营造多种形式的抗旱混交林;坚持造、封结合,在深山远沙以封育为主,在城镇、乡村周边和交通沿线,大力营造生态景观防护林,形成城乡一体化绿化格局。根据国家林业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立地条件和降水条件,可将藤本植物纳入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内容。
(四)不断加大造林绿化科技应用和推广工作力度。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制定适宜的节水抗旱造林技术和措施,大力推广和普及生根粉、保水剂等成熟的林业科技成果。加强珍稀树种培育工作力度,满足社会对林产品的多种需求。建设一批代表性强、辐射面广的林业科技综合示范区,总结探索不同类型区治理模式,为营造林建设提供示范。
(五)要进一步加强造林管护,明确管护责任,建立和完善林木管护制度,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层层建立和完善管护机构;及时完善造林水利设施,保障灌溉用水;增加防护设施,避免林木受到人为活动和牲畜的破坏;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特别要加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力度,确保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造林合格率全面达标;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林木的行为,坚决杜绝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好建设成果。其中,重点防护林工程建设因不可抗拒的干旱、洪水、冰雹等自然因素造成的造林面积损失,经林业厅相关部门认定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核报损,可列入下一年度工程建设任务。
三、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全面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各地要贯彻落实2015年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工程林业”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坚持政府主导、高层推动。要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的投入方式,突出重点、规模治理,将建设任务集中安排在生态区位重要、立地条件较好、宜林地资源丰富、经济发展活跃、关系国计民生并且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着力抓一批能见成效、可操作、可验收、可考评的重点项目,打造一批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的林业亮点、精品工程,在提高造林绿化档次和水平的同时,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依托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农田防护林、城市周边防护林、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园区绿化建设力度,统筹区域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要有序控制和稳定特色林果业建设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加强林果业基地周边防护林建设。要积极调整工程造林发展方式,在绿洲外围荒漠区要以保护天然荒漠植被为重点,加大封育力度,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切实保护好自然原生生态。风沙区要以遏制土地沙化扩展为目标,大力开展封沙育林和治沙造林。绿洲内部农区要以护田增产、护农促牧为目标,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加大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力度,着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化。以提质增效为目标,加大经济林嫁接改造力度,提高林果基地建设水平。各地要以身边增绿为突破口,发挥自身优势,科学推进城乡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一批森林城市和美丽乡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生态建设的成果。
四、及时做好春季造林信息反馈工作
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林业工程的信息宣传,积极挖掘典型、展示成就、推广经验,扩大林业重点工程的影响,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同时,为准确迅速掌握我区造林完成情况,各地要安排专人从3月1日起,每月逢5(5日、15日、25日)向林业厅造林处汇报春季造林统计进度(附表一、附表五),同时向退耕还林办公室汇报退耕还林工程进展情况。各地需于6月30日前将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六和春季造林工作总结一同上报。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春季林业生产工作,我厅将适时组织造林工作组赴各地进行督查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造林处联系人:裴玉亮
联系电话(传真):0991—585197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退耕还林办联系人:赵远潮
联系电话(传真):0991—5591809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新疆造林作业进度统计表
2.新疆造林作业面积按林种分类型统计表
3.新疆造林作业面积按所有制分类型统计表
4.新疆造林面积按树种分类型统计表
5.新疆春季造林进度统计表
6.新疆中央财政补贴造林完成情况统计表
自治区林业厅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