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国民经济运行亮点解读之一

30.01.2015  11:15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         新疆日报讯(记者石鑫 实习生穆妮热·木合塔尔报道)“2014年,新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22160元,比上年增长11.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预计8296元,增长13.7%,自2010年以来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快速增长势头。”1月27日,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说。

        城乡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继续得到改善。潘玉珍介绍,城乡居民收入倍数之比是2.66,比上年缩小0.07。更加可喜的是,2014年新疆物价涨幅仅为2.1%,是2010年以来最低水平,低通胀使得百姓收入的含金量大大提高,得到了低物价上涨的实惠。

        城镇居民增收的支撑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积极的就业政策等带动,工资性收入增加。2014年,新疆各级政府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城镇从业人数稳中有升,全年新增就业47万人;在岗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推动;增加公益性岗位,特别是与维稳直接相关公益性岗位大幅增加;新疆各地相继发放了“维稳”补贴,从而拉动工资性收入增加。

        其次,租房价格和股价上涨以及银行业、互联网金融业不断推出理财产品的拉动,有效扩充了城镇居民的财产收入渠道,促进了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继续快速增长。

        再次,受益于民生工程的推动,转移性收入增加。新疆2014年继续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五七工”收入,特别是对边远地区实施了重点倾斜,带动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较快增长;城乡社保制度不断完善,加大对南疆四地州居民医疗补助力度,简化医疗报销手续,医药报销比例持续提高;低保标准的提高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加大了救助、捐助等力度。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也有三个因素。

        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促进了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和非农收入快速增加。农业机械化、科技化的广泛应用,以及土地流转步伐的加快,使更多的农民脱离土地,为农民务工就业创造了空间;政府组织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展农民的择业范围,农民就业能力得到提高;新疆各级政府加大了“短平快”项目投入力度,项目对农村居民非农就业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提高了农村干部报酬以及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助标准。

        “五化”推进为农民营造了更好的增收环境,农村闲置资产的利用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农民以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农牧业设备出租和房屋出租收入快速增加。

        受惠农强农政策的拉动,转移性收入增加。在2013年已实施的各项惠农强农政策之外,2014年新疆开始实施新一轮安居富民工程,补贴标准较上年有明显的提高;全疆各地及时向棉农兑付棉花面积补贴,带动农村居民惠农性补贴收入快速增加;加大对设施农业、养殖业的扶持力度,带动转移性收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