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超额完成减贫任务
28日,记者从在新疆乌恰县召开的自治区扶贫开发暨片区攻坚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新疆将全面完成贫困农牧民人均增收800元以上,减少贫困人口40万,实施整村推进规划300个,培训贫困农牧民13.7万人次的任务。
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城乡居民收入要翻一番。2012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大幅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新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收1000元以上,到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确保在2010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力争超过一万元,每年增收的绝对数和增收幅度要高于全国。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党委坚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农牧民收入进入增长最快的时期之一。贫困地区农牧民纯收入由2009年的2810元增加到2013年的5572元左右,年均增长达到18.7%,超过全区平均增速,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近年来,新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的基调,连续4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8.6亿元,组织实施整村推进规划1902个贫困村,减少扶贫对象133.3万人,重点县农牧民人年均纯收入增加2661亿元。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也是新疆深化扶贫改革创新的重要一年,全区在实施整村推进规划中实现贫困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800元以上,贫困人口减少41万人,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33.3万人减贫任务。
据了解,目前,新疆贫困地区农牧民纯收入与全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确保新疆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每年增收1000元以上仍存在不少困难。增加农牧民收入仍然是“三农”工作的当务之急、核心要务。结合当前新疆稳定形势,围绕农民就业增收,必须加快推进扶贫产业和劳动力就业。要建立完善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就业机制,建立完善园区基地吸纳就业机制,建立完善职业培训保障就业机制。
2015年,新疆将面临“十二五”收官和“十三五”谋篇的双重任务。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增加财政专项扶贫投入;抓好“七到村、七到户、七到人”的精准扶贫工作;实施以南疆三地州片区和自治区确定的“小片区”为重点扶贫攻坚区域;积极拓展社会帮扶和“四位一体”及金融扶贫模式;抓好教育培训和龙头企业带动;着力改善贫困村基础服务条件,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全面推进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