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退耕还林惠及83个县市

23.03.2016  13:23

    “依托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我在哈密市花园乡南戈壁建起500亩哈密大枣庄园,不但改善了自家的生活条件,也让昔日的不毛之地变成了一片美丽的绿地。”哈密市农民致富带头人戴瑞军3月18日在电话里告诉记者,语气里满是自豪。

  戴瑞军本是哈密林场的一名职工。1998年,他抓住哈密地区农业大开发契机,辞去工作,在哈密市花园乡南戈壁申请500亩荒地种植哈密瓜。经过几年的艰辛经营,把昔日的戈壁变成了一片绿地。2012年,戴瑞军开始退耕还林,将500亩瓜地变成了500亩枣园。现在,他的家庭农场产值超过1000万元,不但自己增收致富,还带领周边农民实现共同富裕。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工程涉及全疆14个地州、93个县市区,不但有效构筑了生态屏障,还成为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农民获得致富“红利”的主要途径。

  自治区林业厅统计数据显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全区受益农民34.16万户,涉及150.35万农村人口。到2014年,国家累计投入资金76.6亿元,仅退耕还林农户直接获得的政策补助达到51.4亿元,户均1.5万元,人均3416元。

  根据2014年新疆调查年鉴数据,2000年到2013年,退耕农民的人均纯收入由1618元增加到了8307元,年均增长13.4%,与全疆农村平均水平相比,年均增长速度高出1.1%。

  今年,落实退耕还林工程补助继续列入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自治区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共计投入民生工程建设资金8亿元,其中前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4亿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投资5.6亿元。实施政策补助面积273.9万亩,组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70万亩。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范围将覆盖全疆13个地州的83个县市。

  据了解,2016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4亿元已于1月份拨付13个地州,各地州将根据本地情况,逐级拨付补助资金至退耕户。

  2015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70万亩已于当年8月下达各地州,项目建设资金5.6亿元于当年9月拨付到各地州。截至3月15日,已落实62万亩,占计划任务的88%,其中完成造林45.73万亩,占计划任务的65%。预计今年6月底前能够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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