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就业再就业工程安排资金超19亿元

02.03.2015  12:21
  高校毕业生将受特别关照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张向阳报道)就业,一直以来都是每个家庭的首要大事。当然,也是“国家大事”。在2015年新疆刚刚对外公布的第六个民生建设年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就业再就业工程又被放在了25大类工程中的第二位。

        3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的就业再就业工程将安排资金19.38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4.819亿元,自治区财政4.57亿元。而大众所关注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将依然达到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将控制在4%以内。

        紧跟着自治区百件民生实事的公布,自治区人社厅已马不停蹄地将《2015年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发至各个地州市人社部门。为了实现“85%以上”的就业计划,四类专项行动计划对象和四个专项行动计划目标已明明白白确定下来。

        此次专项行动计划对象包括:有就业意愿的历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期满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行动中,各人社部门将做到三个“到位”,一个“促进”,即:登记管理到位,对辖区内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实名登记,摸清人员底数、所学专业、求职意愿、服务需求等情况,摸清辖区内单位的用工需求。跟踪服务到位,为每一位有就业愿望和服务需求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公共就业服务,并对他们接受服务的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记录;政策落实到位,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要按规定落实好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全员就业,通过专项行动计划,力争使本地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或全部纳入到各项就业准备活动中,其中活动结束后实名登记的2015年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就业不只是简单地“找到工作”,创业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就业。为此,我区各地将结合自治区 “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会同协调有关方面针对创业大学生普遍遇到的问题集中会诊,做好创业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场租补贴等政策,培育扶持一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也将被纳入政策支持服务范围。

        此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还将特别受到“关照”,我区各地都将根据他们的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服务,优先提供就业信息、优先推荐职业培训、优先参加就业见习,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尽快促进其实现就业。

        另据了解,新疆2015年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