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6.10.2014  14:07
1、招标条件       察布查尔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建设项目已由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财政厅以新水农水【20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治区地方配套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资金已到位,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察布查尔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位于阔洪奇乡琼塔木村,规划面积3.07亩,其中灌溉面积30000亩,路渠面积700亩。新建自压滴灌系统11个,沉砂池十座,过滤站房十一座。本次招标水源工程主要包括:沉砂池六座,过滤站房七座。

2.2、标段划分:本次工程共划分6个标段:

第一标段:1#沉淀池、1个节制分水闸(每个沉砂池各一个)和1#输水管网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二标段:2#沉淀池、1个节制分水闸(每个沉砂池各一个)和2#输水管网—1#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2#输水管网—2#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标段:3#沉淀池、4#沉淀池、1个节制分水闸(每个沉砂池各一个)和3#输水管网系统建筑工程。

第四标段:5#沉淀池、1个节制分水闸(每个沉砂池各一个)和5#输水管网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五标段:6#沉淀池、1个节制分水闸(每个沉砂池各一个)和6#输水管网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六标段:施工监理。

2.3 计划工期:2014年11月25日至2015年10月30日(总工期:3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参加第一至五标段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证,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承包本工程的人力、设备、财力等资源条件。  

  3.2凡参加第六标段投标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出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人员须是该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中相应项目岗位的备案人员。并提供近二年承担过至少三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及经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5日至2014年10月2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5.2投标保证金:第一、二、四、五标段:6万元整/标段,第三标段10万元,第六标段1万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从其基本账户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得为个人账户)。

6 、本工程第一、二、四、五评标办法为随机抽取法,第三标段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第六监理标段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821500.31元 (叁佰捌拾贰万壹仟伍佰元叁角壹分);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391376.85元(叁佰叁拾玖万壹仟叁佰柒拾陆元捌角伍分);第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573639.92元(伍佰伍拾柒万叁仟陆佰叁拾玖元玖角贰分);第四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621229.51元(叁佰陆拾贰万壹仟贰佰贰拾玖元伍角壹分);第五标段招标控制价为3526523.51元(叁佰伍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叁元伍角壹分);第六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12700元(肆拾壹万贰仟柒佰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7日上午10:30时,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新疆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0楼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伊犁州水利局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察布查尔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    系    人:伊米提江

联系 电 话:138997837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庆香                           

联 系 电 话: 18299222268     

伊犁州水利局纪检组: 0999-8021225

 

 

2014年 10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