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木扎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木扎提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4年度项目已由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办水管[2014]9号文批准兴建。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项目法人为拜城县水利局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阿克苏福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可对该项目施工、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北岸干渠、大宛其二支渠和四支渠、大桥一支渠共计15.452km,配套建筑物64座。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段,三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北岸干渠(3+000-7+446)防渗改造长度4.446千米,连接段6座。
第二标段:大宛其二支渠(0+000-5+459)防渗改造长度5.459千米,渠系建筑物28座。
第三标段:大宛其四支渠(0+000-3+006)防渗改造长度3.006千米及大桥一支渠(4+500-7+000)防渗改造2.5千米,渠系建筑物30座。
第四标段施工监理: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均采用随机抽取法。经备案的第一标段发包价为:4931135.23元,第二标段发包价为:4492244.68元,第三标段发包价为:3784155.62元。第四标段施工监理的发包价为:275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3年以上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不含近三年新增资质的水利施工企业)。
3.2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有3年以上类似本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7日至2015年3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7日10:30,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市北大街5-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阿克苏地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水利局水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阿克苏福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拜城县建设路6号 地 址:阿克苏市北大街蓝景设计院7楼
电 话: 0997-8692788 电 话(传真):0997-2930445
联系人:李 冲 13899200135 联系人:范红莉 18509970827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