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张向阳报道)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又要调整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三档可选,其中,最低缴费标准每月为413.20元。
5月26日,记者从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随着2014年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出炉,2015年度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也已确定。今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60%、月平均工资的50%三个档次,结合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选择其一。
2014年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4132元作为缴费基数;对从事灵活就业且收入较低的人员,可按4132元的60%或50%,即2479元或2066元申报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按参保人员选定缴费标准的20%缴纳,按此计算,三个档次的月缴费金额分别为826.4元、495.8元、413.2元。
2015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也已确定,为4224元。按此基数,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5%,退休人员缴费比例为4%,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比例为0.5%。那么,在职人员月缴费金额合计232.32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211.2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1.12元;退休人员月缴费金额合计190.08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168.96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月缴费金额21.12元。
乌鲁木齐市社保局提醒:6月20日前,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须按新标准,在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卡内预存6月份社会保险费及1-5月缴费差额,该局将于6月22日通过银行扣缴上述费用。本年要求变更缴费标准的个体灵活参保人员,需于6月20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居住地社区或缴费所在区(县)社保分局申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