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完成2014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新闻通气会现场。
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副处长石雪梅在发布新闻
天山网讯(记者王涛摄影报道)经国家环保部审核确定,新疆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四项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了年度控制目标任务,其中,氮氧化物出现拐点,首次实现由升转降。
1月28日,自治区环保厅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副处长石雪梅在新闻发布会上说,2014年,新疆实行总量减排政绩考核,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坚决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等减排政策,强制实施火电、水泥、钢铁等新标准和棉浆粕企业提标改造。对24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10家棉浆粕、粘胶纤维企业限时完成减排任务。在经济快速发展、主要污染物急剧增加的情况下,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一年来,全区纳入2014年度减排计划的668个重点减排项目完成了559个,项目完成率83.7%。全区火电脱硝装机比例由上年的33%提高到89%,脱硫机组装机比例由上年的92%提高到98%,水泥脱硝比例由上年的15%提高到80%,钢铁烧结机脱硝比例由25%提高到65%。全区新增22座处理32.82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关停小火电机组36台104万千瓦,淘汰过剩产能钢铁120万吨、水泥84万吨、焦炭85万吨、铜冶炼4万吨、造纸15.6万吨、印染100万米,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89757万辆,燃煤小锅炉1897台3537.25蒸吨,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19.7%和126.5%。
据监测数据反映,2014年,新疆全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全区主要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的优良天数比例为75.1%,首府乌鲁木齐市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10天,比上年增加6天。全区监测河流一至三类优良断面占94%,湖库水质达标率为67.8%,监测水体水质状况总体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
石雪梅表示,尽管2014年新疆全面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控制目标任务,但全区氮氧化物排放量仍然超出“十二五”控制目标,总量减排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和不到位的地方,2015年要全面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形势还非常严峻,任务还十分艰巨。各地要严格执行新《环保法》,采取有力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为把新疆建设成最洁净的地方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