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安排部署2015年度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

21.08.2015  11:52

根据《乌鲁木齐市民政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党组积极安排部署2015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物资)检查工作,决定自2015年8月底开始,对各区(县)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民政专项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一是检查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检查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救济等民政专项资金的财务手续是否完备、账目是否清楚、拨付是否及时,是否严格按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改变用途等问题,以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纠正情况;二是检查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方面。检查物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有无截留、私分、挪用和虚报冒领等问题,是否做到了发放对象公开、发放数量公开,及时张榜公开;三是检查各单位建章立制情况。重点检查有无相关的管理规定、责任人是否明确、管理机制是否健全、群众监督是否有效、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

检查将采取各区(县)民政局自查和交叉检查的形式进行,自8月下旬起到11月中旬结束,分为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检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召开反馈通报会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

(局监察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