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认真做好2014年度排污申报统计年报会审工作

10.02.2015  15:23

  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排污申报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4〕149号)要求,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阿勒泰地区2014年度排污申报统计年报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县(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排污申报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阿地环发〔2014〕155号)并制定《阿勒泰地区2014年度排污申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2014年度名录确定原则:以2014年度排污申报统计年报全口径单位名单为基础,删除永久关闭企业,增加当年通过各级环保部门竣工验收和试生产新、改、扩建排污企业。2014年12月16前开始安排布置此项工作,于2015年1月25日完成各县(市)报表初审、数据录入工作。2月4日地区环保局排污申报环境统计技术审核组,集中对地区重点污染源和各县(市)报表数据进行申报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为顺利通过自治区环保厅数据审核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