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1.01.2015  18:00

1 、招标条件

皮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以新水农水[201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位于皮山县木吉乡、乔达乡。建设内容:实施1.03万亩高效节水滴灌工程;其中:乔达乡实施5101亩;木吉乡实施5272亩。

该工程施工分为二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范围:木吉乡八个系统等;发包价:3996312.76元;第二标段范围:乔达乡十三个系统等;发包价:4853687.23元;监理标段发包价:200000元;

施工标段的工作内容:管网的系统首部房、系统设备房、水泵等机电设备及其安装工程;管网工程的管沟开挖和回填、管道铺设、管件安装、镇墩、工作井和渗井安装;工程量:管网的系统首部过滤设备21套,管沟开挖153702.7684m3,工作井162座,渗井184座,镇墩混凝土136.28m3,首部泵房(彩钢板房)575.4m2,钢管630m,PVC管86149m,竖管859m,排水管7068m。本项目计划工期120天(2015年3月1日-2015年6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至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或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年检合格资质,并持有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年检合格的《新疆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从业单位施工许可证》。采购的管材及设备必须达到新水农牧函[2014]13号文《关于印发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节水产品认证企业目录的通知》中入围企业(具有生产内镶式滴灌管的能力)标准。

凡参加监理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同时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评标办法:施工、监理标均采用随机抽取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30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 www.xjslt.gov.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3日10:30时,开标地点在和田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水利网、新疆经济报、 新疆信息网、和田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皮山县水利管理总站 联系人:魏红 电话:13779290211、0903-642777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彦芝    电 话:13669927032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