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人员调配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

28.12.2015  14:02

自 治 区 机 关 发 电

新人社明电〔2015〕139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人员调配工作

相关材料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人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座谈会暨社区直报调查布置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年度人员调配统计工作,从2015年起启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上报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 2015年度,区直机关(含所属单位)和区直事业单位(含所属单位)人员调入、调出、辞职、辞退情况;地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入、调出、辞职、辞退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调配工作的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地州市人社部门人员调配管理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人员调配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承办部门、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4)。

(三)各地、各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建议意见(书面报告)。

二、相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建立人员调配相关情况的统计工作机制,指派专人负责人员调配统计工作,为促进本地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二)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召开2015年度人力资源统计工作布置暨培训会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5)138号)要求,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人员调配统计工作的参会报名表发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2015年度人员调配统计直接通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管理系统 上报数据,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82.215.217:9990。数据审核采取逐级核准的方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汇总审核所辖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报表数据;各地州市人社部门负责汇总审核所属县级提交的汇总数据及本级管理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上报数据;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的数据汇总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汇总审核各地州市提交的汇总数据及本级管理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上报数据。

(四)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及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各地州市人社部门,于2016年2月20日前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报送人员调配统计数据。同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入情况统计表》(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出情况统计表》(附件2),将附件1、附件2及书面报告以纸质版一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五)为了便于工作,请各地、各单位于2016年1月10日前将《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3)、《地州市人员调配管理机构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4)以电子版方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入情况统计表》(含指标解释说明) .xls(下载)

2.2015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出情况统表》(含指标解释说明) .xls(下载)

3.《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信息登记表》.doc(下载)

4.《地州市人员调配管理机构信息登记表》.doc(下载)

联系人:库尔班·买买提 电话:0991-3689677(传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