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粮局拨付新疆2016年度专项经费自查工作结束

29.07.2017  02:01

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拨付地方有关经费专项财务检查的通知》(国粮办财〔2017〕111号),按照全面自查、不重不漏、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我区2016年国家粮食局拨付的供需平衡和市场监测专项经费自查工作全面结束。

2016年国粮局拨付我区专项经费943224元,其中:供需平衡调查经费933800元,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经费9424元。截至今年6月底,已全部拨付各地(州、市)粮食局及相关单位,其中拨付单位经费943224元(供需平衡调查经费833800元,价格监测经费9424元),培训费100000元(供需平衡调查经费)。

从自查及核实情况看,各地(州、市)都能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足额拨付调查对象和价格监测点。国粮局专项经费的支持,对于保障我区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