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4年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乌举行

02.09.2014  18:16

 

2014年6月6日上午,自治区2014年夏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的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2014年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分析夏粮收购形势,安排部署全区夏粮收购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收购顺利进行。

会议明确提出了2014年我区的夏粮收购政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已连续七年提高小麦收购价格的基础上,从新粮上市起,在全区统一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白小麦(三等、下同)、红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信息参考价格均提高到每公斤2.36元,相邻等级差为每公斤0.04元,较2013年提高了0.12元。同时,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按种粮农户交售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给予每公斤0.3元的财政直补政策。继续下达各地小麦收购计划30亿公斤,其中,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12亿公斤,中储粮新疆分公司18亿公斤。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小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全区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实现了全区粮食“总量平衡、略有节余”的战略目标,为保障全区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全区夏粮生产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小麦播种面积继续增加,长势总体较好,如后期不发生严重灾害性天气,有望继续获得丰收,产量和商品量将同步增加。当前,正值全区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重要讲话及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之际,同时,全区夏粮收购即将由南至北全面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科学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中央、自治区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掌握、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把夏粮收购工作抓紧抓实。

他对今年全区夏粮收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今年夏粮收购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农民充分了解政策、理解政策,交上“明白粮”。 二是 采取划片方式将小麦收购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县(市)、乡、村。粮食收购企业要逐户与农户签订收购订单,把小麦收购计划落到实处。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资金和收购贷款,确保不打“白条”,及时足额兑付直补款。 三是 要求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坚持敞开收购、敞开直补,保护农民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农民售粮,让广大农民“舒心”、“放心”售粮。 四是 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监督检查,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平稳进行。夏粮收购期间,各地粮食、发改、工商、质监等部门要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企业和农户,检查指导收购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 五是 采取措施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要做好收购和销售总量分析预测,坚持顺价销售,在收购价基础上加价0.20元进行销售,统一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步调,既不随意抬高价格,也要防止竞相压价。加强产销合作,提升合作水平,稳定合作关系,畅通合作渠道。积极探索新的销售机制,逐步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保障供应,平衡市场,维护价格基本稳定。

自治区粮食局、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新疆分行、中储粮新疆分公司领导在会上分别作了发言。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发改、财政、农业、粮食、工商、质监等部门、农发行新疆分行与中储粮新疆分公司代表参加会议。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和兵团各师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负责人在当地参加了电视电话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