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工作的通知
新商市建函〔2014〕59号
伊犁州商务局,各、地、州、市商务局:
为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减少中间环节,稳定市场供给,带动农民增收,商务部定于2014年8月25—9月25日举办“2014年夏秋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为做好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好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一)企业大额采购需求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引导推介不少于10家的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通过“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 http://ncp.xjftec.gov.cn)的注册,链接成为全国平台农产品采购对接大厅的采购商,发布农产品采购需求信息,通过采购对接系统进行产销对接。
(二)优质农产品供应商和农产品信息。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重点组织报送本地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等涉农商家及农产品供应信息。通过产销对接,丰富全国、新疆平台的优质商家和产品库,并对优质特色农产品和供应商定期向采购大厅内的采购商进行推介。
(三)移动终端发布的信息。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具备在线注册、发布信息等服务功能,有条件的涉农用户可通过手机移动终端快捷发布农产品购销信息和参与对接会(手机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ncp.xjftec.gov.cn/mobile version/XJNC Android-V1.0.0.apk)。
上述信息可通过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报送。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对接会云集了国内外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等,规模较大,是推进新疆农产品销向内地、新疆大型连锁超市采购内地农产品的难得机遇,对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并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与渠道,宣传推介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动员并引导相关协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效利用平台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并积极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通过每年对接会的开展,以便逐步建立起日常对接工作长效机制。
(二)认真指导,加强沟通,做好信息填报。各地在接到通知后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涉农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协商,做好信息与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并指导参与对接会的企业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做好信息填报。已注册为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的会员并参加过对接会的企业应补充修改相关的信息资料,并发布信息,新参与对接会的企业应登陆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注册会员,发布信息。
(三)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报送。各地要认真审核报送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接会开始后,新疆农产品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将及时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通报信息报送和对接情况。各地要在对成交情况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将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我处。
(四)总结经验,建立对接工作长效机制。对接会后,各地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对接会总结评估报告于2014年9月30日前报自治区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联 系 人:赵志军
联系电话:0991—2886631(兼传真)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