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1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会在和田召开
为充分发挥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步伐,7月30日上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和田地区召开了2019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乡村产业发展处,8个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的地州农业农村局、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地理标志证书持有单位、标志使用人、生产经营主体代表参加了推进会,并分别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从三个方面对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进行了详细讲解和指导,一是准确把握新形势,充分认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重要意义;二是牢牢抓住新机遇,全力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三是坚持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来谋划和推动等内容。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好2019年中央1号文件,“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这是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也是第7次明确提出“地理标志”的中央一号文件。2019年自治区有8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启动实施保护工程,其中南疆四地州5个,占项目总体的63%。目前,自治区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83个,本次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将利用5年时间,打造叫响一批“乡土”区域品牌,打造一批“疆字号”“独一份”产品,不断提升地理标志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产品保护工程,推动自治区特色农业产业、农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
会议强调,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做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一项新的任务。各实施主体要大力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严格按照新农办质〔2019〕134号文件精神,真抓实干,抓好项目落实,为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增强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放大理念格局,由“一农”变“三农”,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能,立足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优势,站在服务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谋划主业工作,充分发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带动农民增收脱贫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