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公布四中心城区2015年国办初中学校学区划定
新疆平安网讯 (记者 于淼)7月30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首府乌鲁木齐市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划定。
根据乌鲁木齐市初中招生工作规定,具有乌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初中学区,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外地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口子女,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入学。
据了解,学区是根据国办初中学校2015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在各校原基本学区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形成国办初中学校2015年的实际录取学区。国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以2015年的实际录取学区的具体路号为依据。
按照国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分配原则,国办初中招生按行政区划操作,本行政区划内的初中学校原则上不录取持有其他行政区划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对个别位于区(县)之间交叉地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乌市教育局协调解决。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初中招生工作以小学毕业生的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按照初中招生学校的学区进行分配录取: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自2014年起, 同一户籍和地址三年之内只能有一名学生(含符合政策多子女)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
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惟一居住地。
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小学毕业生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的证明,以及本市常住户户籍在2015年6月1日前迁入,按学区分配。
此外,对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国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在辖区内指定学校安排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由学生家长准确提供学生及家长的基本信息,同时提供学生及家长的户口、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户籍和学生家庭房产证一致的实际居住地的门牌号码(请正确区分户口本上的新、旧号码),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小学毕业生填报的信息,建立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并根据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信息,按学区进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分配。
因家长提供的信息错误、校对失误造成学生无法在学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就读的,责任由家长自负。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区内国办初中学校2015年实际招生的具体情况,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另行予以分配。
注:
1.《乌鲁木齐市2015年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中各国办初中学校学区的表述为学校学区的基本方位,具体录取以学校划定的学区路段名称、门牌号码为依据。
2.米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划分,保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独立办学的企事业单位子女不包含在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内。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辖区内国办初中学校基本学区
汉语系:
1、乌市第二中学
片区一:西河街、民主路沿线以南,人民路以北,健康路与解放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路;
片区二:中山路以南(中山路部分单双号,包括中桥一、二、三、四巷),龙泉街以北,新华南路与新华北路沿线以西至河滩路;
片区三:健康路一巷以南,民主路以北,解放北路以东,健康路以西(不包括健康路一巷、徕远花园)。
2、市第七中学
片区一:解放北路部分、解放南路沿线以东,金银路以西,中山路以南,团结路以北;
片区二:新华南路以东,解放南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龙泉街以北、坤且巷;
片区三:金银路以东至黑甲山前街、后街(包括北湾街部分),跃进街以南,后泉路(宁夏湾)以北。
3、市第八中学
健康路以东,建国路至东环路沿线以西,前进街以南,中山路以北。
4、市第十一中学
片区一:河滩路以东,新华北路以西,红山路以南,西河街以北;
片区二:新华北路以东,建设路以西(不包括果树巷),红山路以南,民主路以北,建设路、建设西路全部。
5、市第十三中学
东环路、金银路沿线以东,大湾北路以西,建国路与东大梁西街沿线以南,体育馆路以北。
6、市第十六中学
金银路、和平南路沿线以东(不包括和平南路),大湾北路部分、大湾南路部分以西(不包括大湾北路),后泉路与中湾街沿线以南(不包括中湾街及南湾街北一巷至十二巷),延安路以北;黑甲山前街51号。
7、市第三十中学
片区一:新华南路以东,胜利路以西,团结路以南,新华南路以北;
片区二:河滩路以东,新华南路以西,龙泉街以南,新华南路西一巷以北(包括新华南路1729号和1731号)。
8、市第三十六中学
片区一:胜利路以东,大湾南路以西,延安路以南,三屯碑路与大湾南路沿线以北;
片区二:胜利路以东,和平南路以西,团结路以南,延安路以北。
9、市第三十八中学
河滩路以东,解放南路以西,龙泉街以南,团结路以北。
1O、市第三十九中学
片区一:碱泉街以东至区界,新泉街以南(包括东泉路666号),东大梁西街以北(包括翠泉路、碱泉一街、碱泉二街全部);
片区二:东环路以东,碱泉街至东大梁西街沿线以西,东后街以南(包括东后街全部),建国路以北;
片区三:大湾北路以东至区界,东大梁西街以南,幸福路以北。
11、市第四十二中学
片区一:青年路北二巷以东,青年路以北部分,红山路以南部分;
片区二:青年路南一巷以东至区界,青年路以南(包括日月星光小区全部),碱泉三街以北;
片区三:碱泉街以东至区界,新泉街以北(不包括东泉路666号),碱泉三街以南。
12、市第四十八中学
燕尔窝路以东(不包括燕尔窝路东西巷)至区界,烈士陵园以北,三屯碑路以南。
13、市第六十五中学
大湾南路以东至区界(包括昌乐园小区、夏玛勒巴克巷全部),九曲街以南。
14、 市第116中学
大湾北路以东,明华街、博格达路沿线以西(不包括明华街),九曲街以北,大湾北路东一至东十巷全部。
15、 市第117中学
河滩南路以东,燕尔窝路以西(包括燕尔窝路东、西巷),新华南路西一巷、新华南路沿线以南(不包括新华南路1729号、1731号),河滩快速路至革命烈士陵园沿线以北。
16、兵团第一中学
建设路、建工巷沿线以东,新民路、健康路部分沿线以西,红山路以南,民主路以北(包括健康路4—大号、43—大号);前进街1—5号;建设路14、16号以及建设西路11、14号兵团系统子女。
17、兵团第二中学
西后街以东,前进街、碱泉街沿线以西,青年路以南,东后街以北(不包括东后街)。
18、兵团第三中学
片区一:金银路以东,大湾北路以西,体育馆路以南,跃进街以北。
片区二:大湾北路以东,幸福路以南,大湾北路东十一巷以北(包括大湾北路东十一巷),东梁路至金沙滩街南二巷以西。
19、八一中学
新民路以东,五星南路以西,红山路以南部分,青年路以北(不包括红山路130、132、134号,五星路20、24号,青年路17、19号)、建国路1号(同一地址又称为前进街7号、军区联勤部)、2号(同一地址又称为青年路4号、军区联勤部)。
20、市第八十中学
片区一:建国路以东,西后街、东环路以西,青年路以南(包括红山路130、132、134号,五星路20、24号,青年路17、19号);
片区二:青年路北二巷以西、青年路以北、红山路以南、五星南路以东;
片区三:碱泉三街以北(不包括碱泉三街),青年路以南,青年路南一巷以西,碱泉街以东。
21、新疆大学附属中学
片区一:新大家属院
片区二:青年公园以东至延安路126号
22、市第三十三中学(原种牛场子校)学区
片区一:种牛场院内
片区二:燕尔窝路烈士陵园以南至区界
民语系:
1、市第二中学
河滩路以东(三桥至西大桥段),西河坝前后街,红山路以南;
人民路,马市巷,车市巷,青年路,五星南路,三道湾,碱泉街,爱国巷单号;幸福路全部;大湾北路部分;固原巷以北(和平南路160号—最大号(单双号)、国际置地),和平北路全部;新华南路单号:1—21,双号:2—48;解放南路单号:193—最大号,双号:176—最大号。
2、市第十六中学
金银路以东,黑甲山前后街与大湾北路沿线以南(包括黑甲山前后街、中泉街全部,南湾街、北湾街、中湾街和富康街部分);大湾北路以西至北湾街路口(不包括北湾街),延安路以北(团结路部分单双号,延安路安居工程小区,八户梁街全部)。
3、市第三十中学
河滩路以东,新华南路以南,胜利路以西(领馆巷双号、河坝巷、水塔巷、英阿瓦提路全部)。
4、市第三十六中学
哈语系面向全市
5、市第三十八中学
河滩路以东,人民路以南(不包括人民路),金银路以西,领馆巷以北(单号全部),和平南路1号至159号(单双号)。解放南路单号:1—191号,双号:2—174号。
6、市第六十五中学
大湾南路以东至区界(包括团结东路全部)。
7、新疆大学附属中学
胜利路以东,延安路以南,三屯碑路以北,巴哈尔路全部。
8、市第116中学
金银路以东,体育馆路以南,中湾街以北(大湾北路、北湾街、南湾街、中湾街、富康街部分,二道湾、吉顺路、九曲街、东大梁东西街全部)。
9、市第117中学
三屯碑路以南至区界(三屯碑路、十七户、兰湖路、赛马场路、燕儿窝路全部)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