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2016年四项措施改善城区冬季大气环境

05.02.2016  20:21
  为了贯彻实施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进一步治理和改善城区环境质量。2016年,鄯善县将通过四项措施进一步改善城区冬季大气环境。

  一是大力宣传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居民区内的工业企业(小作坊)限期搬迁,对工业区和居民区进行全面规范,强化监督管理。

  三是加快集中供热和天然气取暖建设步伐。启用配套设施完善的一百吨锅炉,将原1号小区2号供热站改为换热站,并对集中供热和天然气辐射到的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烟囱歼灭战”,逐步拆除城市规划区内的烟囱,最终实现城区连片供暖,集中供热和供气。

  四是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坚决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对城区新建燃煤锅炉项目严把审批关,做到未经环评的项目坚决不审批,在集中供热管网或天然气管网辐射的区域内的燃煤锅炉的建设项目坚决不审批,没有环保配套设施和防治污染措施的项目不审批,把住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