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上报2015年南疆四地州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新体群字〔2015〕24号
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上报2015年南疆四地州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根据《关于推进南疆四地州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新体群字〔2015〕1号)及“自治区南疆四地州行政村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要求,现请各地州按以下要求上报工作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按照2015年南疆四地州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1),完成总结报告。
二、总结报告中的政策性文件请提供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并装订整齐。
三、总结报告中的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表(见附件2)请务必按照《关于推进南疆四地州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新体群字〔2015〕1号)附件配建明细表中行政村名单和顺序填写。
四、将总结报告加盖公章一式5份并电子文本于11月30日前上报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
五、针对未按时上报材料的地州,我局将扣减对2016年项目的支持。
六、以下附件请在自治区体育局网站 http://tyj.xinjiang.gov.cn 下载。
附件:1、2015年南疆四地州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2、行政村体育设施建设情况表
2015年11月19日
联系人:杨雁冰
电 话:0991-668312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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