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营改增”2014年减税超22亿

22.01.2015  15:23

  新疆网讯(记者李宁艳 通讯员于芳报道)“营改增”2014年为新疆乌鲁木齐市纳税人累计减税22.69亿元。

  数据显示,自“营改增”实施17个月以来,累计减税28.24亿元,助力乌鲁木齐市经济转型升级。

  1月21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获悉,去年乌鲁木齐市“营改增”为纳税人直接减税12.44亿元,间接减税10.25亿元,“营改增”后乌鲁木齐市纳税人总体减负22.69亿元,其中政府承担公共预算收入15亿元。

  从行业看去年“营改增”,交通运输业实现9.62亿元税收,占“营改增”税收比重最大,达到43.25%。税源主要来自航空、管道、公路、铁路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中税收多来自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三个行业,占全部入库税款比例分别为9.93%、9.56%、9.33%。

  2014年乌鲁木齐市“营改增”纳税人销售额700亿元,同比增加193亿元,增长34%。其中增幅最大的三个行业为电信业、物流辅助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增幅分别325%、91%、35%。

  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说,“营改增”作为结构性减税措施,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减负效应明显,对涵养税源、扩大税基、优化经济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乌鲁木齐市第三产业快速发展。

  目前,乌鲁木齐市“营改增”纳税人较试点初增长1.8倍,增加1.1万户,税收增加10.18亿元。全市“营改增”纳税人户数占全疆三成,税收则占到了全疆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