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2015年减排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04.06.2015  15:30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要求,确保实现新疆“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2015年减排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监管职责划分:一要从6月起,每双月完成对各地2015年确定的减排项目的现场检查;二要每次检查项目数不少于项目总数的50%,且每次检查须全面覆盖自备电厂、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废水处理设施以及钢铁水泥企业;三要检查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运行情况,减排台帐编制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电力企业脱硫脱销系统DCS工控曲线,水泥企业脱销DCS工控曲线,烧结(球团)脱硫项目脱硫DCS工控曲线等;四要各级环保部门及时编写汇总检查情况报告,并于每单数月5日前,将把材料报送到自治区环保厅;五要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企业,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这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全区减排项目工程建设进展和已建成的减排设施运行情况,坚决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从而全面完成新疆“十二五”总量减排任务打好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