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
新农机办发〔2015〕1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力度,杜绝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决定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是确保农机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实效。要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进行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强化信息沟通和 案件( 线索) 移送 ,提高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生产源头治理与市场规范管理相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违法行为,推动农机产品质量性能持续提升,促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 宣传打假维权,提供咨询服务
当前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节,为引导农牧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机,提升农牧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消费“大维权”机制要求,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农机打假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机打假工作及其部署,全面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农机经营店、农机市场和人员流量大的集市,通过张贴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方式,多方位宣传农机打假工作。
(二)认真组织现场咨询。积极组织农机执法人员、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传授辨假识假和科学使用农机知识,帮助各族农牧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农机消费观念,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组织放心农机下乡进村。3月下旬,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自治区将举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各地州要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机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服务优的名优农机产销企业、农机维修维修网点直接到县市和乡镇设立经营网点,深入田间地头进行现场咨询和技术服务,提高放心农机覆盖面。
三、 突出重点,加大农机执法打假力度
各地州农机部门要紧密结合农机化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管,坚持检打联动,切实加大农机执法打假工作力度。
(一)整顿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是县市农机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行政许可事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农机维修网点无证经营,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和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秩序,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工商、质检等部门主动对接,适时开展联合执法,特别要抓住国家推行植保机械强制性认证的契机,进行植保机械市场整治,严格市场准入,整顿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加强生产源头监管和重点产品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四、推进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要充分发挥投诉工作在农机打假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各级农机投诉机构之间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建立农机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快速处理应急预案,确保重大质量投诉协调处理快速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五、 及时报送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情况
各地、州、市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和总结报送工作,于2015年4月24日前,报送“农机打假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地、州、市农机消费维权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分别于2015年7月3日、11月6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农机打假大案要案要随时报送(附件3)。
联 系 人:阿不都克里木·阿西木
联系电话:0991-4338806
传 真:0991-433595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5年农机打假维权宣传咨询服务月”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2、 各地、州、市农机部门农机消费维权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xls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