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动实施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27.04.2016  12:34

 

为加快解决我区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初加工、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储藏保鲜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自治区决定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在全疆新建果蔬热风烘干房3500座、组装式冷藏库2000座。

2012年,新疆列入全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试点省区之一,至2015年四年时间累计建成各类初加工设施7668 座,新增日烘干能力达到1.78万吨,保鲜能力达到13.53万吨,项目收益达到22.6亿元。项目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6.6万余人,带动农户17万余户,来自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13亿元,效益十分显著,达到了惠及群众、争取人心、促进稳定的效果,成功走出了一条财政支农、项目惠农的心路。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培训指导、竣工验收等工作,进一步严格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确保补助设施当年建设、当年使用、当年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