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我区2016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6〕64号
自治区农机质监站、昌吉州农机局、塔城地区农机局、博州农机局、巴州农机局、阿克苏地区农机局:
根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农业部令第6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农业机械使用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我局制定了自治区2016年农业机械质量调查计划如下。
一、调查名称
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质量调查。
二、调查目的
通过开展质量调查,一是掌握在用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的整体质量水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推动农机农艺融合;二是公布质量调查结果,引导购机农民理性消费,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
三、调查内容
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发展现状,主要企业及产品基本情况,产品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作业量、售后服务状况等方面情况。
四、调查范围
质量调查范围为我区昌吉州、塔城地区、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
五、调查对象
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部分小麦和棉花播种机械产品。
六、调查时间
2016年6月至11月。
七、调查方法
主要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查证、跟踪评测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结合填写调查表和问卷以及关键性能检测的方法进行质量调查。
八、实施单位
承担单位:自治区农机质监站。
请承担单位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报我局审批,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完成调查任务,于10月底前向我局提交调查报告。各调查区域的地(州)、县(市)农机局要加强对质量调查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业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农机质监站组织的质量调查培训,积极配合质量调查相关工作,确保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6月12日